表演藝術創作基本上是「認識-構思-表現」這樣一種流程。角色分析是戲劇演員創造角色形象過程中的第一個環節。即對參加演出的劇本角色進行分析。劇本角色形象性格對全劇主題、矛盾衝突及故事情節開展等起一定作用,因此,演員還應該從對全劇角色的認識來進行角色分析。
演員對角色本身的分析有如下幾項內容:
角色在劇本中所處的情境;
角色與其他角色之間的關係;
角色在全劇中的貫串行動、最高任務及行動貫串線;
角色在行動過程中的態度和行為方式,即角色的行為邏輯。
演員分析要明確以上述幾點並把它們加以綜合、歸納,引申出角色所具有的各種性格特徵因素,和由這些性格特徵因素所形成的角色性格總體表現。
角色形象構思是戲劇演員創造角色過程中的第二個環節。有了對角色的認識,就能激起對生活中類似人物的聯想,或有意識地到類似的生活中去觀察、體驗,這樣他們就能以所積累的或所獵取到的生活素材作為創作原料,在對角色認識的邏輯思維和情緒感染指引下,開展創作想像,進行角色的形象構思,從而使自己通過腦子裡的影像經驗看到未來舞臺演出時自己所扮演角色的形象。
到舞臺創作時,他就能把腦子裡構思的形象創造在自己,成為觀眾能直接觀賞到的舞臺人物形象。可以把演員腦子裡構思的角色形象稱為「意象」或「心象」。演員對角色形象,除了要構思角色的外部造型和行為方式以外,還應該根據角色性格來構思角色自傳,明確和找到角色性格形成的歷史,進而能創造性地感覺到它們,並用來做為進一步進行人物造型和行為方式構思的依據。
演員正式排練時情緒也必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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